[工委是什么单位]工委直属党组织建立落实“434”责任体系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党建工作总结 2020-10-21 18:09:12 党建工作总结
[摘要]根据中共定西市委《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建立落实“434”责任体系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

【www.nmgzasp.com--党建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定西市委《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建立落实“434”责任体系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四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厘清履行责任,落实重点任务,建立执行制度,按照“重在持续、为在提升、贵在统筹、责在落实”的实践要领,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助推“3783”主体责任体系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见效,为完成好机关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承担的重要任务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明确基本内容

机关党组织建立落实“434”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是:履行“协助推进、教育预防、管理监督、督促检查”四项主体责任;落实“严明党的纪律、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项重点任务;建立“报告、交流、督查、追究”四项工作制度。

三、突出重点推进

(一)认真履行“协助推进、教育预防、管理监督、督促检查”四项主体责任

1.协助推进责任。坚持将严格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纳入机关党建目标管理,协助部门党组靠实责任,扎实推进实施。重点是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党组织推进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协助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门户,当好从严治党的书记。要配合部门党组主动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找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要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建设队伍,协助机关党组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突出抓好规范化建设,严格组织生活,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组织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教育预防责任。组织党员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重点是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组织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规范律己。要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穿学习工作生活全过程,从灵魂深处解决好党员干部的价值定位和理想追求。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基本观点学到位、思想精神领悟透、立场方法掌握准,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果。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突出《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做到牢记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3.管理监督责任。对党员进行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参与干部管理监督,协助机关党组管理干部,配合对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是要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理念,从严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要零距离接触、观察党员干部,多与党员干部交流谈心,多关注其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力求全面掌握干部基本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平时多关心提醒,通过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增强纪律意识,坚守纪律底线,自觉向高标准看齐;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发状态。

4.督促检查责任。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最终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干部,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重点是要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教育、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按月缴纳党费等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加强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和规范化的督促检查,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定期检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义务、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要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做好党员群众意见的收集、转告和会上报告工作,将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从严落实“严明党的纪律、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项重点任务

1.严明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遵纪守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1)从严落实政治纪律。要坚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全体党员履职尽责、做人做事的第一遵循,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始终做到坚持“五个必须”,坚决杜绝“七个有之”,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的“十二个不准”,在政治方向、立场、言论、行为方面守好规矩,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政令畅通。

(2)从严落实组织纪律。要准确把握党的组织纪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四个服从”的规定抓工作抓落实。要严格遵循组织程序,该走的组织程序必须要走,一个都不能少,该经的步骤必须要经,一步都不能省,该坚持的标准一定要坚持,一丝都不能含糊,该把的关口一定要把,一点都不能放松。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

(3)从严落实廉洁纪律。要始终将廉洁纪律作为实现党员清正、组织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树立道德“高线”,把“四个必须”原则要求和“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目标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修身做人、自我提升的基本遵循,外化于以身作则、干事创业的行动标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4)从严落实群众纪律。要时刻把群众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要做到“三问”,即“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三个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三个深入”,即“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

(5)从严落实工作纪律。要切实把遵守工作纪律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的基本要求,严格实行考勤登记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规范办公行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遵守工作纪律思想认识不够、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约束不力;考勤有意代签、虚签、不签;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随意脱岗、串岗、闲聊;工作时间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进茶屋入棋室、干私活办私事,服务态度生硬冷漠等问题。

(6)从严落实生活纪律。要注重将生活纪律作为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严守的道德底线,持续推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既要重视遵纪,无条件地严守生活纪律,把好社交关,纯洁朋友圈,增强免疫力,自觉做到不违规不逾矩;又要重视立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道德,真正成为纪律规范的遵守者、健康生活的实践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

2.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以组织、群众是否满意为评判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的“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明确要求。(1)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全市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机关作风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把抓作风作为抓发展的有效方式,通过精心设计开展一系列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提振精神状态、强化责任担当、锤炼严实作风,推动全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2)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在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基础上,深入开展“三查三治”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对照庸、懒、散、慢、混、拖、卡等重点内容,认真进行“体检”,列出问题清单,找准问题根源,做到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整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3)紧紧围绕抓住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严格选配、明确职责、强化培训、严格考核为重点,督促党组织书记担当“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作风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时时刻刻将改进作风、提升效能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推动从严治党任务要求落实到支部。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十二个方面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明确规定,要在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围绕坚持党的“四条路线”,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等重点内容开展工作。(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思想交流,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2)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3)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4)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使党性分析过程成为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5)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生活和活动。各级党组织要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建立健全“报告、交流、督查、追究”四项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报告制度。(1)定期报告制度。下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下级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一级党组织述职述廉,部门党组每半年要听取一次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机关工委每年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2)专项报告制度。机关党组织要将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要将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如实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党组织报告。(3)及时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本部门党组和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2.建立健全交流制度。(1)学习交流制度。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要坚持带头读书、谈学习体会,带头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带头宣传理论、讲解方针政策,帮助党员干部解决学习上的难点、认识上的困惑,提高学习质量和水平,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学习的良好局面。(2)工作交流制度。要把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与推动本部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创载体、抓特色、打品牌。党组织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要常态开展工作交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增进共识、改进工作。(3)干部交流制度。要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机关党组织书记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其他党务干部在同一职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也一般不超过两届。要有计划地选拔后备干部和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工作岗位锻炼。

3.建立健全督查制度。(1)建立党务干部包联机制,着力解决“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实行机关工委党务干部每人联系3个基层党(总)支部、机关党(总)支部党务干部每人联系1-2个党支部(小组)工作制度,不定期采取摸底调研、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准确掌握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组织生活载体、拓展教育培训形式等方面及时听取基层党员意见建议,总结推广联系点先进工作经验,发挥示范引领效应。(2)建立机关工委集中督查机制,着力解决“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坚持经常性与不定期、半年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党组织党建目标责任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集中督查,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党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3)建立部门党组随时督查机制,着力解决“重年末、轻日常”的问题。各部门党组要把所属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之中,持续传导压力,逐层落实责任,打破以往工作年初一次性安排,年末突击迎检迎考的被动局面,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经常抓、抓经常”的工作格局。

4.建立健全追究制度。部门党组和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组织未正确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重视不够、管理松散,“三会”长期不开、党课基本不讲,组织生活不认真不经常,民主评议党员降标准走过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督促不到位、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入不具体、谈心谈话流于形式,不按程序要求规范发展党员、推荐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不按规定标准核缴党费等行为,情节较轻的,责令限期整改、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直至给予党纪处分。党支部(党小组)对1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提醒;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的,要严肃告诫;连续3次无故不参加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连续6个月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本文来源:http://www.nmgzasp.com/zj/74788/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