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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识别工作方案]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工作,实施精准帮扶,
精准识别工作方案
。下面是精准识别工作方案,欢迎阅读!精准识别工作方案(一)
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省民政厅、市县民政局统一部署,在全镇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客观公正、稳妥审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原则,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避免普惠和福利过度化。通过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规范低保制度实施,有效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确保低保对象精准、数据精确,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普查和复核低保对象。对辖区的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普查复核,充分发挥驻村(居)干部、第一书记和村(社区)纪检小组(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宣传低保政策,严格逗硬拉网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照《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审批、评议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等问题,坚决纠正对象认定不准确、动态调整不及时、低保吃转转会、低保下指标、保人不保户、不调查公示,不按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吃拿卡要、骗取冒领等问题。
(二)精准识别低保对象,有效遏制“错保”问题的发生。认真落实《广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进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按照“十清退”的标准抓好落实,规定凡是低保对象的年龄在20岁—60岁之间的必须提供残疾证或医院住院证明或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有效遏制“错保”现象发生,确保低保评定公开、公正、公平。“十清退”是指:1.婚嫁、死亡、服刑、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2.已领取养老金、退休金、遗属补助金且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人员;3.有小汽车、经营性机动车辆的;4.城市低保户有营业用房或2套及以上房屋的,农村低保户在乡镇以上的城镇区域购买营业用房和住房的;5.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6.务工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7.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的;8.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9.不如实申报或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等经济状况的;10.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三)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严格落实《广安市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办法》、《广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公示暂行办法》,重点对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回音。问题突出的,既要取消低保资格,又要追回骗取冒领的低保金,情节严重的还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四)切实加强信息披露。加强全国最低生活保障系统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低保对象管理服务水平,所有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必须进系统、建台帐、到户到人,实施精细化管理。要严格执行低保对象本人申请、民主评议、社会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1月中旬至1月底)。我镇民政所结合当前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举措,围绕本镇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重点与特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普查和精准识别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2月5日至3月15日)。我镇根据《方案》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全面逗硬自查自纠。对2016年1月份在册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按要求重新进行复查,采取入户调查、信息比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法,设立普查咨询、举报、监督电话,做到全面普查,动态复核,精准识别,及时整改。实行了领导包片负责,分组督促指导,开展重点检查,确保收到实效。
(三)检查督导阶段(3月16日至3月22日)。我镇根据普查和识别的情况,明确本乡镇工作做得最好的村和最差的村。镇民政所将各村低保复查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总结整改阶段(3月23至3月31日)。我镇将认真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及建议,完善低保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联动。这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站在贯彻落实精准扶贫重大决策、保障低保政策有效落实、密切干群关系的高度,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抓紧抓实。要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扶贫等部门衔接,结合精准扶贫“回头看”,让群众自愿参与,积极响应,注重加强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我镇将不折不扣地落实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任务,讲究工作方法,积极稳妥推进,下决心整改长期存在的低保吃转转会、低保下指标、保人不保户、不调查公示,不按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吃拿卡要、骗取冒领等突出问题。严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严防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精准识别,精准认定。我镇将准确掌握低保兜底脱贫对象,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贫困家庭,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尤其要对建档立卡农村低保贫困户和登记造册城镇低保贫困户挤干“水分”,摸清“家底”,切实做到对象精准、数据准确。
(四)严肃纪律,务求实效。严格执行政策,关注重点人群,把握关键环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图形式、走过场、得过且过、应付了事现象发生。根据上级要求,3月底普查识别工作完成后,如果再发现弄虚作假,群众反映强烈的,将层层严肃追责。对于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
精准识别工作方案(二)
为做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根据全省和枣庄市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精准扶贫是新时期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核心,精准识别是实施精准扶贫的前提,是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整个流程中的关键内容和重要环节。通过精准识别,找出贫困村和贫困户,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为扶贫开发瞄准对象提供科学依据。做好精准识别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是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前提,意义重要,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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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识别工作方案》(http://www.lp1901.com)。二、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
(一)工作方法
1.标准。根据省、市扶贫办的要求,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贫困村,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3.7%)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6372元)、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规模。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贫困人口数量等因素,我市贫困村按照行政村总数的2%比例进行识别。
3.做法。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认定标准,将确定的贫困村识别规模分解到镇街。
第二步:自愿申请。各镇街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行政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第三步:公示公告。各镇街对贫困村初选名单在各镇街驻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扶贫)部门,经市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领导小组或市人民政府审定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7日前完成。
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见附件3)。
三、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23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13年现价2736元),省定农村扶贫标准为30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13年现价3322元),我市定农村扶贫标准等同于省定标准。
2.规模。依据国家和省定农村扶贫标准,按照“市不漏镇(街道)、镇(街道)不漏村、村不漏户”的原则,对所有行政村的贫困户进行识别。识别工作要覆盖所有有乡村人口的镇(街道)、行政村。行政村的贫困人口,有山区的镇按贫困发生率5.5%的比例进行识别,没有山区的镇街按贫困发生率4.5%的比例进行识别。上述两种类型的贫困发生率都是就整镇街而言的,具体到各村,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差的村比例可以高一些,好的村比例可以低一些,有些经济发展好的村也可以没有。在后续工作中,非省、市确定贫困村及所属贫困户由市、镇负责扶持,直至脱贫。要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农业(扶贫)部门要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用好低保和精准识别的成果。
3.做法。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采取“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贫困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组织培训。各镇街要将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行政村。开展好业务培训工作,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培训重点放在镇街机关干部、村干部两级,确保每个镇街都有一支工作队伍、每个村都有明白人,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步:农户申请。要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行政村和每个农户,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市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按照识别标准和贫困人口分解规模,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
第三步: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镇街机关干部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四步:民主评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行政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内容。最后,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核实签字后,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五步:公示公告。先将入选名单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定出全镇(街道)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各镇街汇总后报市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办公室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要在2014年8月7日前完成。
第六步:建档立卡。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按照“镇(街道)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
(一)要依靠群众。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在各个环节,都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听取农民群众意见,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认真组织开好村民代表会议,确保民主评议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要公开透明。贫困村、贫困户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该公开的公开,该公示的公示,该公告的公告。识别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将所有过程和结果都向群众公开,该走的步骤一步不能少,应有的环节一项不能落。切忌工作想当然、简单化,严禁少数人暗箱操作,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
(三)要确保质量。各镇街要严把农户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公告关,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入户调查要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入,确保精准识别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四)要按期完成。精准识别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是培训与试点阶段,主要是做好方案制定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于7月18日前完成。第二是全面展开阶段,确保于8月7日前完成。试点工作与全面展开要压茬进行。各镇街在做好识别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识别材料归档和贫困人口信息统计工作,贫困人口信息要按照国家标准和省定标准分层次统计。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准识别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农业、财政、民政、经管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镇街分管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督导检查。各镇街也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抓、靠上抓。各镇街要抽调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特别是要组织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在每个村成立3-5人的工作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各镇街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精准识别工作所需的宣传培训、材料印刷、数据录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省、市委已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精准识别工作是今年对各级考核的重要内容。市里将对各镇、街道精准识别工作跟踪督导,对工作质量完成差、进度达不到要求的镇街,在全市进行通报。各镇街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导考核,确保精准识别工作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