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_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全科知识 2020-09-05 12:13:03 全科知识
[摘要]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决定开展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8年4月25日—5月1日。二、活动主题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三、活动内容扎实组织开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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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决定开展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5日—5月1日。

二、活动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三、活动内容

扎实组织开展宣传周“六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次“七进”现场咨询活动。4月25日,各县(区)要联合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一次职业病防治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布置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签名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介绍职业病防治进展成效和有关部门职责。

(二)开展一次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利用市安全监管局官方微信微博(详见附件1),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有奖知识竞赛。同时,组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加全省职业病防治知识网络学习竞赛活动。

(三)实施一次专项执法。各地要结合“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在4、5月份,组织一次以专项治理的行业为重点的职业卫生专项执法,对本地区职业病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暗查暗访,并于宣传周期间,在当地的媒体上进行典型曝光。

(四)组织一次讲法学法。各县(区)、功能区认真组织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讲法学法活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参加范围不得低于单位员工的80%。各用人单位要在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宣传用语见附件2),并运用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知识问答、竞赛等方式,组织职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教育内容见附件3)。各用人单位要将“关于组织本单位讲法学法的通知、参加人员签到表、学法现场照片、标语照片”等四项内容存档备查。

(五)实行一次免费体检。各县(区)要选取1-2家开展职业病体检不充分的企业,联系好一家医疗机构,由政府出资,对企业接害人员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并在不涉及接害人员隐私的情况下,进行报道,宣传体检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健康体检的认识。

(六)发动一次集中报道。各县(区)、功能区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强化宣传周活动报道工作,及时刊发宣传信息,将各项特色宣教活动宣传出去,扩大社会影响。要组织媒体开辟宣传周专栏,多角度宣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多层次报道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多频次反映企业讲法学法用法情况,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除此之外,各县(区)、功能区还可以采取专家讲座、答记者问、图文展览、专题研讨、基层送法、暗访曝光等多种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功能区和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提前谋划,并将其作为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在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要加强与省、市活动的互动,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创新手段,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改变往年点式宣传的做法,使宣传周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真正做到面向全社会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积极发挥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明确分工、全体动员、各负其责、形成联动。要制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分工方案,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员,做到互相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三)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活动开展的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并于5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4)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报市安监局职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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