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17分数线]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 2022-09-06 08:05:18 高校招生
[摘要]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

【www.nmgzasp.com--高校招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码:14088浙江省学校招生代码:0085)

  第五条学校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编:325006)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八条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是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温州市区景山公园南侧,毗邻汇昌河,占地面积677亩,现有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园林与水利工程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经贸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开设涵盖农林牧渔、食品药品与粮食、水利、资源环境与安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财经商贸等七大类24个专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招生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则和实施细则,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2017年共有24个招生专业。

  各专业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要求
1金融管理物理历史地理
2电机与电器技术物理技术思想政治
3电气自动化技术物理技术思想政治
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理技术思想政治
5水利工程物理地理技术
6国际商务思想政治地理技术
7连锁经营管理历史生物技术
8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历史地理技术
9计算机网络技术技术物理地理
10动物医学技术生物地理
11市场营销技术地理思想政治
12电子商务技术地理思想政治
13园林技术技术地理生物
14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化学技术思想政治
15食品加工技术化学技术思想政治
16会计地理历史生物
17种子生产与经营不限
18设施农业与装备不限
19园艺技术不限
20畜牧兽医不限
21宠物养护与驯导不限
22食品质量与安全不限
23环境工程技术不限
24软件技术不限

  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不限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浙江省内考生按《浙江省2017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除浙江省外,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我校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收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如政府对当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1、学费:6000--7200元/学年·人。其中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学生,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2、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

  3、代办费(教材等):600元(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第七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录取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我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一律废止,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九条本招生章程由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热线:0577-88412441

  学院网址:http://www.wzvcst.edu.cn

  学院招生网:http://zs.wzvcst.edu.cn

  咨询QQ:800081290

  微信公众号:wzkjzyxy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2017年5月4日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简介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于2008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同时挂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牌子,系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学院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景山公园西南侧,毗邻汇昌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占地677亩,建筑面积19.8万平米,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700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43万册、电子图书58万种。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校门

创建时间学校类型学科类型隶属单位
1950年公立其他浙江省教育厅

本文来源:http://www.nmgzasp.com/gk/196079/

相关阅读
  • 山东2017高考一分一段|2017年山东一本二本合并招生 山东2017高考一分一段|2017年山东一本二本合并招生
  • 2018年黑龙江高考报名时间|2017黑龙江高考补报名时间 2018年黑龙江高考报名时间|2017黑龙江高考补报名时间
  • 2017四川高考分数线|2017四川音乐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公布 2017四川高考分数线|2017四川音乐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公布
  • [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2017年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2017年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 [2017高考录取批次时间]2017年安徽高考录取批次有哪些变化 [2017高考录取批次时间]2017年安徽高考录取批次有哪些变化
  • 2017内蒙古高考理科分数段|2017内蒙古高考体检时间安排及体检要求 2017内蒙古高考理科分数段|2017内蒙古高考体检时间安排及体检要求
  • [2017广西高考一分一挡]2017广西高考体检时间及体检项目 [2017广西高考一分一挡]2017广西高考体检时间及体检项目
  • 江苏高考体检受限条款|2017年江苏高考体检时间及体检项目 江苏高考体检受限条款|2017年江苏高考体检时间及体检项目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