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贫困线水平研究


留学生活 2019-11-14 08:20:49 留学生活
[摘要][中国贫困线水平研究]作者:王晓琦顾昕学习与实践 2015年08期中图分类号:C913 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730(2015)05-0076-12努力消除贫困、改善最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状况,既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各个国家不懈努力的重要领域,中国贫困线水平研究[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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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贫困线水平研究]

作者:王晓琦顾昕

学习与实践 2015年08期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730(2015)05-0076-12

努力消除贫困、改善最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状况,既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各个国家不懈努力的重要领域,

中国贫困线水平研究

[智库|专题]。做好这项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准确地衡量贫困。许多国家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对本国的贫困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官方贫困线标准。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等,也试图对世界各国贫困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国际贫困线,为各国的减贫确立标尺。在不同的国家,贫困线的确定体现了各自政府的贫困观和扶贫理念。贫困线水平合理与否,不仅影响到反贫困政策的有效性,还影响到了贫困者的生活水平。制定合理的贫困线有利于贫困家庭生活条件的改善,维护贫困者的尊严,也有利于贫困人口共同分享社会经济增长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飞速,社会财富快速增加,但贫困问题依然是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制定合理的贫困线显得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迫切。因此,对中国贫困线水平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基于最新可获得的统计数据,从绝对水平、相对水平以及提高速度三个方面对中国贫困线的现状进行了实证分析和国际比较。首先,基于贫困的定义和贫困的度量,我们考察贫困线的类型以及现实意义。其次,我们系统考察了中国贫困线的调整与现状;进而,我们从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这两个角度,将中国贫困线与世界银行的贫困线以及其他国家的贫困线进行国际比较。最后,我们立足于中国经济发展状况与人民生活改善速度,研究中国贫困线的现状及政策意涵,并讨论中国贫困线的调整问题。

一、贫困的定义与贫困的度量

人类对贫困的关注由来已久,而且系统性的科学研究也有了100多年的历史。贫困的定义一直备受争议。贫困概念具有社会建构性(socially constructed),即不同的社会或者同一社会在不同的时期,对于何为贫困有着不同的流行观念;用带有后现代色彩的拗口学术术语来说,贫困观“嵌入在生产关系的网结之中”(embedded in a nexus of production relations)[1]。简要来看,国际学术界和政界的贫困观大致可分为两类:绝对贫困观和相对贫困观。

绝对贫困观将缺乏维持某种基本状态的能力视为“贫困”,而对于这种状态的描述又有“生计维持”和“基本需要”两种思路。“生计维持思路”将维持生计的最低物质性条件确定为贫困状态,并且认为这种最低条件是固定的且具有普世性。英国学者朗特里(B.Seebohm Rowntree)早在1901年出版的《贫困:城镇生活的研究》一书就奠定了“生计维持思路”的基础[2],这个思路后来在美国联邦政府社会保障署1990年制定国家贫困线[3]、世界银行20世纪90年代对全球贫困开展研究[4]以及中国各地以“菜篮子法”确立贫困标准时,都得到了沿用。而“基本需要思路”实际上是“生计维持思路”的加强版,即不再只限于维持生计的衣食住等物质的满足,还开始关注人的社会需要,如教育、健康、环境等。[5]很多国际组织越来越多地采用了这种理念,如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的统计、国际劳工组织的反贫困与促就业报告[6]和国际发展问题独立委员会的“勃兰特报告”等[7]。

与绝对贫困观不同,相对贫困观重视人的生活状况的相对差别。早在1958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加耳布雷思(John KennethGalbraith)就曾指出,一个人是否贫困不仅仅取决于他拥有多少收入,还取决于其他人的收入水平。当其他人的收入水平在增加时,即使他的收入水平不变,他也会感到比以前更贫穷。[8]1971年,英国社会政策学家唐森德(Peter Townsend)提出了比较系统性的相对贫困理论。他认为,贫困即穷人们因为缺乏资源而被剥夺了享有常规社会生活水平和参与正常社会生活的权利,因此相对贫困与特定的地区和特定的时间有关。因此,贫困不再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是随着时代和经济发展不断变化的动态概念。[9]

无论是针对贫困进行实证研究还是探讨反贫困的政策,都需要选择一个贫困标准即贫困线,将贫困者与非贫困者区别开来。与贫困的两种定义相适应,贫困线也有两种——绝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绝对贫困线通常用足以保证满足人们基本需要的收入或消费水平来表示,而相对贫困线则通过社会收入或消费水平的平均值或中位数的一个百分比来衡量。[10]

现在,被全世界普遍接受的绝对贫困线是世界银行制定的国际贫困标准,但各个国家也会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本国的贫困线。世界银行在《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贫困》中公布了“1天1美元”的国际贫困线标准[11]。这份报告所基于的研究发现,在34个设定了贫困标准的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中,如果按照1985年购买力平价(PPP)将各国货币表示的贫困线换算成美元,那么这些国家的贫困线从每年家庭人均收入200多美元到3500美元不等,而且贫困线与各国居民收入水平成高度正相关。其中,12个最贫困国家的国家贫困线处于家庭年人均收入275~370美元的区间。因此,世界银行在1990年采用了370美元作为衡量各国贫困状况的国际通用标准,大体相当于“1天1美元”。同时,为了有效地反映印度、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埃及、肯尼亚等国的贫困状况,世界银行将年275美元(约合1天0.75美元)的标准设定为国际通用赤贫线,用于比较各国的极端贫困状况。[12]在《2008年世界发展报告》中,世界银行基于其研究团队对世界国家贫困现状的新调查报告,将国际贫困线调整为$1.08/天。[13]

虽然贫困标准随着各国经济水平和收入消费结构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但人们在贫困研究和度量中,仍习惯将“1天1美元”称作国际贫困线。“1天1美元”的贫困标准之所以能被广泛采用,一是因为它简单明了,容易记忆;二是因为其测算基础是最贫困国家的贫困线,“1天1美元”比较符合人们对贫困生活水平的大致想象。这个贫困标准在2000年被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采用后,就更加深入人心了。[14]

世界银行对国际贫困线的最近一次修改,使用的是2005年新一轮国际比较项目所汇总的平价购买力数据,以及扩大了的家庭收入和支出调查的数据库(包含75个国家)。新贫困线被设在每日支出1.25美元,其代表了15个依人均消费排名位列最贫困国家的贫困线均值。新贫困线的确定,依然采用与以往相同的标准,即考察世界上典型的15个最贫困国家的贫困线,只不过使用发展中国家最新的生活成本数据对原定的贫困线进行了更新。[15]新估算反映了对国际可比价格数据所做的改进,更加准确地反映出最贫困发展中国家的生活成本。另外,世界银行调查发现,75个国家的中位数贫困线是60.81美元/月,相当于每天2美元,因此每天2美元被称为“国际高贫困线”[16]。由此,国际社会通常将前者“1天1.25美元”称为“低贫困线”或者“赤贫线”,而所谓的“高贫困线”(“1天2美元”)则通常适用于不属于赤贫的国家和地区。无需赘言,更发达国家的贫困标准应该更高。

2014年8月,亚洲开发银行发布报告称,1天1.25美元的国际低贫困线已经不大适应亚太国家的实际情况,建议制定一个亚太地区性的贫困线标准。如前所述,1天1.25美元的贫困线,是根据世界15个最贫困国家的贫困线平均值制定的。在这些国家中,除塔吉克斯坦和尼泊尔外,大部分是非洲国家,因此这一贫困线显然不适合大多数亚洲国家的国情。亚行认为,目前最好的方法是按照世界银行的研究方法,更新亚洲的国家贫困线。因此,根据亚太地区9个欠发达国家(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柬埔寨、老挝、尼泊尔、巴基斯坦、所罗门群岛和塔吉克斯坦)贫困线的均值,亚行设定了1天1.51美元的亚洲贫困线。[17]

与绝对贫困线相比较,相对贫困线的制定具有较大的人为性。由于相对贫困线的制定需要根据特定地区收入与消费的情况制定,因此其制定的过程多取决于价值判断、政治意愿和财政能力。卢森堡的欧盟统计办公室(Eurostat)和总部设在巴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都把家庭年平均收入或支出的50%设为贫困线。欧洲社会指标于2002年正式发布,其中的贫困线定在各国收入中位数的60%。[18]在贫困比较研究中,有学者同时选定多个不同的百分比作为相对贫困线,例如把民众收入中位数的30%视为“极端贫困线”、40%为“严重贫困线”、50%为“温和贫困线”、60%为“近乎贫困线”,对多个国家生活在不同贫困状态下的民众进行研究。[19]

二、中国的贫困线:农村贫困标准

一般来说,中国的国家贫困线又称农村贫困标准,由中国国家统计局测定。事实上,中国各地民政局还定期发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些标准实际上也就是城乡民众的地方性贫困线。限于篇幅,本文仅研究中国的国家贫困线。

在2008年以前,中国实际上有两条国家贫困线:一条被称为“贫困标准”,另一条被称为“低收入标准”。从测算方法和更新方法来看,前一个标准相当于生存标准或极端贫困标准,即低贫困线,而后一条则相当于高贫困线,但也只是一种温饱标准。这两条贫困标准均代表了当时农村居民特定的生活水平[20]。

中国农村贫困标准在1985年、1990年、1994年、1997年由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根据全国农村住户调查分户资料测定,其他年份则使用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更新。1986年,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以国际上通用的生存绝对贫困概念作为计算农村贫困标准的基础,对1985年全国6.7万户农村居民收支调查资料进行计算,得出1985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2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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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贫困线水平研究》(http://www.lp1901.com)。此后,贫困标准根据物价指数变动逐年调整。到1990年,这一标准相当于300元,1999年达到625元[21]。低收入标准是国家统计局为了更好地监测刚实现基本温饱的贫困人口的动向,并进行贫困的国际比较,于1998年开始测算的新贫困标准,此标准从2000年开始向社会公布。在我国的扶贫实践中,2007年以前,中央政府一直采用前一个低贫困线作为扶贫工作标准,用于确定扶贫对象、分配中央扶贫资金,而低收入标准在一些较发达地区作为地区扶贫工作的参考依据。2008年,根据中共十七大关于“逐步提高扶贫标准”的精神,中国政府正式采用低收入标准作为扶贫工作的标准,将原来的“低收入标准”设定为国家贫困线。[22]

三、中国贫困线分析

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贫困线水平的情况,本文首先从绝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的角度将我国的贫困线与国际标准以及一些典型国家进行国际比较,进而,通过对中国贫困线与国家经济、人民生活水平的比较来进一步了解中国贫困线的调整情况,从而对中国的贫困线现状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一)贫困线绝对与相对水平的横向分析

1.与国际标准的比较

为了便于进行比较,本节在2000-2005年间采用“1天1美元”、在2005年后采用“1天1.25美元”的国际贫困线作为衡量标准。在比较的过程中,本节大致依据世界银行的方法,将2005年前的世界贫困标准按1993年购买力平价换算,然后用中国居民生活消费价格指数更新;对于2005年后的世界贫困线,本节按照2005年购买力平价对国际贫困线换算为人民币,再用中国居民生活消费价格指数加以更新。比较的结果展示在表2之中。

从表2可以看出,中国的国家贫困线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一直维持在国际标准的71%~73%;其中2005年国际贫困线提高为1天1.25美元之后,中国虽然在两年之后也大幅度提高贫困标准,但新贫困线依旧只是国际贫困标准的70%左右。直到2012年,经过重新调整,中国国家贫困线才开始超过国际标准。但是,如前所述,国际贫困线是根据极端贫困国家的情况而制定的。这意味着,即使是在2012年,中国的贫困线也仅比国际极端贫困线高出19%。如果以亚行倡议的1.51美元/天的标准来衡量,2012年中国的国家贫困线仅相当于亚行标准的66%,依然是很低的。我们应该注意到,亚行的这一标准是根据亚太地区9个欠发达国家的均值所得,其实本来就是偏低的。

2.与其他国家的比较

除了世界银行制定的国际贫困线之外,大多数国家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的贫困标准。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选取了美国、巴西、越南等国家分别代表世界银行划定的高收入国家、中高收入国家和中低收入国家[23],将中国的贫困标准与其进行比较。其中高收入国家的代表有美国、法国、澳大利亚,中高收入国家的代表有中国、巴西、南非,而中低收入国家的代表有印度和越南。

①高收入国家的贫困线

在美国,贫困线由联邦政府健康与人类服务部确定,并且依照家庭人口规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2012年美国联邦政府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除阿拉斯加和夏威夷之外的48个州的贫困线为$11170/人年(家庭人口数为1)[24]。美国联邦政府虽然会出台一个国家贫困线,但这只是一个指导线,各个州和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制定自己的贫困线。此处为了便于比较,采用国家统一贫困线的标准。在法国,国家贫困线就定在全国收入中位数的一半,2012年的全国收入中位数为每人每年20605美元,即贫困线为每人每年10302美元。[25]澳大利亚社会服务理事会针对贫困的调查报告中指出,澳大利亚的贫困线为收入中位数的一半,其中2012年澳大利亚单身人员的贫困线为每周400美元。[26]

②中高收入国家的贫困线

图1 高收入国家的贫困线状况,2012年

数据来源:澳大利亚的数据来自澳大利亚人口统计的官方网站(参见http://www.census.gov/hhes/www/poverty/threshold/thresh07.html),以及澳大利亚社会服务理事会关于贫困的报告(参见Australian Council of Social Service.Poverty in Australia 2014,p.8,http://www.acoss.org.au/policy/poverty/);法国的数据来自欧盟统计办公室的官方网站(参见http://appsso.eurostat.ec.europa.eu/nui/show.do?dataset=ilc_di04&lang=en);美国的数据来自世界银行的官方网站(参见http://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NY.GNP.PCAP.PP.CD)。

巴西有两条贫困线,分别是极端贫困线和一般贫困线。其中极端贫困线是当前最低工资的1/4,一般贫困线是最低工资的1/2,由于最低工资每年都变化,因此贫困线也就随之而变化。[27]2012年,巴西全国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622雷亚尔,[28]合327美元。因此,该年巴西的极端贫困线和一般贫困线分别为每月82美元和每月164美元。南非统计局于2000年公布了南非每人每月211兰特的食品贫困线,并估计非食品支出为111兰特,这样二者合计得到的官方贫困线为每月322兰特(2000年价格)。在南非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中,2008年的贫困线为每人每月507兰特,并且这一贫困线一直使用到2014年,即官方新数据发布之前。[29]笔者基于世界银行公布的通货膨胀率[30],计算得到2012年南非的贫困线应为每月592兰特,合74美元。中国与巴西和南非,同属中高收入国家。2012年中国的贫困线为每人每年收入2300元人民币,约合365美元。2012年中国与巴西和南非贫困线的设定情况展示在图2之中。

从图2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出,巴西、南非和中国的贫困线相对来说都太低,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尤其是中国,贫困线仅为人均收入的3%,显得太低。

③中低收入国家的贫困线

2011年,越南政府发布了针对2011-2015年这一时期的越南官方贫困线。在其农村地区,贫困线为人均年收入4800000越盾,约228美元;在城市地区,贫困线为人均年收入6000000越盾,约288美元。[31]印度的农村与城市贫困线是分开的,根据印度计划委员会使用的印度官方贫困线,2012年的印度农村贫困线为人均月收入816卢比,约15美元,年约180美元;城市贫困线为人均月收入1000卢比,约18美元,年约216美元。[32]笔者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可知,越南和印度的人均年收入分别为4780美元和5080美元,依此计算,其贫困线占人均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和4%。

根据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的贫困线绝对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看,发达国家的贫困线普遍在10000美元/人年以上,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甚远。当然,贫困线的制定应该根据国情而制定,中国的综合国力与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贫困线的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都低于发达国家并不奇怪。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贫困线与同为中高等收入国家的巴西、南非相比,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都较低。从绝对水平来看,巴西和南非的贫困线分别是中国贫困线的5倍和2.4倍;从相对水平来看,巴西是14%,南非是7%,中国只有3%。同时,中国的贫困线,从绝对水平来看,也只是稍高于中低收入国家越南和印度的贫困线,但从相对水平来看,还是低于越南和印度。

总而言之,中国国家贫困线水平偏低,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是不相称的。中国国家贫困线过低的事实,也为中国官方学者所关注。由中国人权研究会组织、中共中央党校学者李君如主编的中国第一本人权蓝皮书《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2011)》曾指出:过去,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很低,没有解决温饱的人口规模过大,贫困线定得较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贫困线应不断提高。中国贫困线虽然也在不断提高,但没有跟上中国的社会发展。很多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贫困线都比中国高,而且高于世界银行的标准。[33]

(二)中国贫困线相对水平的纵向分析和省际分析

图2 中高收入国家的贫困线状况,2012年

数据来源:巴西的贫困线和收入数据,来自两个国际性经济与社会研究咨询公司的官方网站(http://www.oanda.com/lang/cns/currency/historical-rates/;http://www.tradingeconomics.com/brazil/minimum-wages);南非的数据,来自世界银行的一份背景资料报告(参见Measuring poverty in South Africa:Methodological report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overty lines for statistical reporting.p.26,http://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NY.GNP.PCAP.PP.CD)。

通过分析贫困线占人均收入或消费的比重,可以考察中国贫困线相对水平的历史变化情况以及在不同地区的情况。从表3可以看出,中国的贫困线从2000年到2013年都维持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左右。可是,在2000年到2007年之间,贫困线占农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不断下降,并在2007年达到最低值19.0%。2008年之后,由于政府多次调高贫困线,这一比例变化较大,其中2012年达到历史最高值29.1%,但这一比例依然没有超过国际文献中所说的30%的“极端贫困水平”。由于制定贫困线的政策意涵之一就是为了帮助改善贫困者的生活状况,但贫困线过低,显然无法达成这一效果。从数据分析可以看出,中国贫困线一直低于20%低收入户的人均收入水平,除了2012年大幅度调整贫困线水平导致2012年和2013年贫困线占低收入户收入的比例上升以外,在其余年份,中国贫困线不足低收入户人均收入的80%。

从全国的情形来看,2013年贫困线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平均为25.9%。其中有12个省份的贫困线占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上海市的这一比例仅为11.7%,水平最低。全国有21个省份的比例低于30%,只有贵州、甘肃两省的这一比例超过40%。这说明,国家贫困线的相对水平对相当一部分省份来说都偏低,只对个别省份来说相对合理。当然,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国家贫困线的功能主要是为扶贫视野确立一个标尺,对于没有国家级贫困县的地区(例如上海市),实际上是不适用的。要考察那些无贫困县地区的城乡贫困线,应该分析其城乡低保标准的设定情况。限于篇幅,本文对此暂不论及。

另外,我们还应关注到,中国各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全国统一的贫困线标准并不能适应全国各省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情况。世界上有些国家并不实行全国统一的贫困线,例如美国。我国地域辽阔,城乡二元结构突出,东、中、西部差异明显,是否应该借鉴美国等在国家规定统一的贫困线标准的基础上,各地区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调整这一做法,值得我国社会政策研究者和决策者关注和思考。

(三)中国国家贫困线的提高速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国通常会提高用来监测全国贫困状况的贫困线水平,这解释了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实际贫困线水平高于发展中国家的事实。[34]考察贫困线的提高幅度,最佳的指标是增长指数。根据统计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以1990年为基数,将其设定为1,然后分别计算中国国家贫困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GDP的增长指数。

从图3可以看出,2013年贫困线是1990年贫困线的7.7倍,而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GDP分别是1990年的13.0倍和25.5倍。仔细考察三项指标的增长指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贫困线的提高幅度在1990年到2013年都慢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和人均GDP的增长。在1990年到2013年间,贫困线增长指数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指数相等的情况出现在1991年和1993年,其他年份,贫困线增长指数都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与人均GDP增长指数,而且差距越来越大,从2000年1.2和2.7的差距拉大到2011年的5.9和17.2,达到历史最高值。之后,随着2012年政府提高贫困线水平,差距有所减小,但2013年贫困线增长指数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GDP增长指数的差距仍维持在5.3和17.8的高值。结合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2012年政府提高贫困线水平,极大地增加了贫困线的提高幅度,但贫困线的提高幅度依然不大,依然远远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GDP的增加幅度。

总体来说,在过去的20多年中,中国的综合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贫困线的提高幅度却长年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和人民生活改善幅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中国贫困线的提高进程相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的进程,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图3 贫困线的增长指数,与农民收入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指数相比,1990-2013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年,第12页;国家统计局编,《2013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第267页;国家统计局编,《2014中国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年,第50、163页。

四、结论与政策意涵

本文从绝对水平、相对水平与提高速度三个方面对中国贫困线加以分析,可以做出以下三点判断:

第一,从绝对水平来看,中国的贫困线固然在不断提高,但是在2012年之前,中国贫困线水平一直维持在世界银行1天1美元(1天1.25美元)标准的70%左右。2012年之后,中国贫困线水平开始高于世界银行的标准,但这并不值得我们为之庆幸,因为世界银行的标准是根据极端贫困国家而制定的。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与高收入国家的差距很大,在中高等收入国家中水平也较低。

第二,从相对水平来看,中国的贫困线占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比例从2000年至2011年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2012年大幅度提高贫困线改善了这种情况,但是比例依然没有超过30%的“极端贫困标准”。中国贫困线的相对水平不仅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甚至比低于中国人民收入情况的国家的水平还低。

第三,从提高速度来看,贫困线的提高幅度远远落后于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和人民生活改善幅度,反映出我国贫困线的提高进程相对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的进程,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综合来看,中国现行的贫困线无论是从绝对水平还是从相对水平来看,都存在着水平过低的问题,并且缺乏与我国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发展相适应的调整机制。

2009年,世界银行在对中国贫困状况的评估报告中认为,中国的贫困线水平无论是与其他国家的贫困标准、与中国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相比,还是与对满足基本需要的生活成本的评估结果相比较,中国的贫困标准都相对较低。世界银行建议中国考虑采用一条较高的贫困线[35]。另外,中国第一本人权蓝皮书《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NO.1(2011)》也认为,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贫困线应该不断提高,中国的贫困线虽然也在不断提高,但没有跟上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因此,该蓝皮书建议,中国政府应该提高贫困线,扩大扶贫对象的规模。[36]

诚然,中国政府在调整贫困线的政策上不断进步,但针对目前中国贫困线水平较低的现状,中国仍需不断提高贫困线的水平并完善贫困线的调整机制,使贫困线的调整与世界接轨、与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改善相适应。这理应成为中国扶贫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必要举措。

作者介绍:王晓琦,北京大学国家治理创新中心研究助理,北京 100871;顾昕,北京大学国家治理创新中心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1

本文来源:http://www.nmgzasp.com/cg/4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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